云南决策者开始痛下决心着手解决男女出生比例失调问题。近日该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出台《云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规定》,其中明确禁止滥用B超鉴别婴儿性别。
二00四年人口普查显示,云南省总人口为四千四百一十五点二万人,其中男性二千二百九十二点五万人,女性二千一百二十二点六万人,男性比女性人数多出一百六十余万。 性别比例为一百零八比一百,超过了一百零二比一百至一百零七比一百的正常值范围。出生人口性别比较高。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专家介绍说,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直接原因是B超等胎儿性别鉴定技术的滥用及由此而发生的选择性别引产。中国《母婴保健法》明确规定,在怀孕期间利用B超鉴别胎儿性别属违法行为。然而,在云南省一些落后地区及部分外来务工人群中,由于受传统重男轻女思想影响,妇女怀孕后总想方设法通过做B超鉴别胎儿性别,一些私人诊所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只要孕妇或者家属询问,一般都会告诉胎儿的性别,并违反规定进行选择性引产。
《云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规定》,从胎儿保护、关爱女孩、平等就业等各个环节做出规定,以一项“系统工程”来治理性别比失调。
根据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施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确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当由依法获准该项目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
(责任编辑:李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