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
不得含有与药品相关的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制剂以及医疗机构自制的中药配方药品、中药汤剂等。
禁止出现从业医师技术职称,包括“××博士”、“××专家”等非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用语。
禁止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包括军队单位、军队个人和冠以与军队相关的任何称谓)、医疗机构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禁止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广告。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文章中不得出现有关医疗机构地址、电话、联系办法等广告宣传内容;在发表有关文章的同时,不得在同一媒介同一时间或者版面发布有关该医疗服务及其医疗机构的广告。 (责任编辑:寒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