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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将至,2000多家中国制药企业的大限也将到来。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2004年7月1日起,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必须符合药品GMP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药品GMP证书》的企业自2004年7月1日起停产,对应停产而不停产的企业进行查处。
本来已经掀起兼并重组巨浪的中国制药行业又将面临更大的洗牌过程。
七一大限
2003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SFDA)发出“要求各地全面监督实施药品GMP认证”的通知。这个通知要求:第一,2004年6月30日前,我国所有药品生产必须符合GMP要求;2004年7月1日起,凡未取得GMP证书者,一律停产。第二,凡申请GMP认证者,应在2003年12月底前完成申报;不能完成但已经进行改造者,应于2003年12月底前上报备案。第三,2004年6月30日前,未提出GMP认证申请或2004年12月底前未通过GMP认证的企业,将终止其《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认证,注销其药品生产批准文号。
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的三条红线,虽然这些条件早在1999年便初步提出,但是当七一大限逼近时,未过审核的企业更加感受到七一大限的严峻。
资料显示,截至2004年4月底,中国应认证药品生产企业为5082家,已颁发GMP证书3000余张,涉及药品生产企业2721家。还有两千余家药品生产企业仍然未达标。
来自三九医药网上的资料表明,贵州超过八成的医药企业尚未跨过GMP门槛;内蒙古有近半数企业依然在GMP门外徘徊;湖北省GMP认证企业总数76家,取得GMP证书103张,只占应认证企业总数的30%;即使是沿海发达地区的上海、广东、山东等省市GMP认证率也还有相当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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