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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是1960年结的婚,在国企上了几十年的班,现在退休在家,颐养天年。他的观点比较鲜明,就是一定要等到结婚以后才可以“那个”,要把神秘感留到新婚,否则就是伤风败俗。应该说王老的看法或多或少代表了他们那一代人的看法,因为在他们谈恋爱、结婚的那个年代,中国的性观念还不开放,人们即便是谈论也是大逆不道的,更别说“那个”了。 谈及当年,王老的思绪一下子回到了四十几年前。他说,我当时二十出头,还是毛头小伙子,说实话那时我的心思根本就没考虑到谈恋爱上,一心只想如何报效国家,多为社会做点事。但是由于当时人们结婚都比较早,所以过了二十四岁,我妈就急了,不管我愿意不愿意就给我介绍了个对象。说实话,那时我也不太懂,觉得对象就是同志啊,大家应该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啊,所以就这样和她处上了对象。大概相处了半年后,我们都觉得对象比较合适,于是结婚了。 当然,我们也是有血有肉有欲望的人,在谈恋爱的这段时间,也曾有过冲动,但是我们都克制住了,没有做出任何出轨的事。因为当时对这个事是比较忌讳的,如果被人知道未婚就“那个”,那麻烦可就大了。当然,我觉得首先我们也没有那么多想法,虽然受到一些情欲的诱惑,但是我们没犯错误。所以我为我以及我们那一辈人感到骄傲,你看现在的一些年轻人,刚结识几天就认为爱对方爱得死去活来,就“那个”了,简直是道德沦丧,有伤风化,太不像话了。我个人坚决认为,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一定要结婚后才可以“那个”。 的确,即便现在性观念已经比较开放,但是持王老这种观念的人还是有的,尤其是老一辈们,毕竟在他们年轻的时候,由于世俗及各方面的原因,性观念远没有现在这么开放。大家对之也比较忌讳,很多年轻人根本不敢在婚前尝试性。而他们也基本上都很好地克制了自己。对于现在性观念比较开放,他们当然觉得不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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