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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7日电 卫生部17日通报2003年发用类普通化妆品监督抽检情况。
为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卫生质量,维护消费者健康,吉林、山西、河南、贵州等4个省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部要求,对商场、超市、美发店、批发市场及大中型宾馆销售或使用的发用类普通化妆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和卫生质量进行了抽检。对4个省100家商场、超市、美发店、批发市场及大中型宾馆销售或使用的254种进口和国产发用类普通化妆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其中合格产品252种,2种不合格产品均为无证产品。对4个省67家商场、超市、美发店、批发市场及大中型宾馆销售或使用的116种进口和国产发用类普通化妆品的卫生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检测内容包括微生物指标和铅、汞、砷、防腐剂等卫生化学指标。其中,合格产品113种,不合格3种,不合格原因是“菌落总数”超标和“霉菌和酵母菌”超标。
卫生部表示,本次抽检结果表明,发用类普通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的合格率为99%,卫生质量的合格率为97.4%。但仍有某些经营单位销售无证、过期或卫生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说明部分经营单位存在未严格索证、过期产品未及时撤柜的问题。
为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卫生质量,维护消费者健康,卫生部2003年组织辽宁、陕西、广西3个省、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市场上护肤类普通用途化妆品进行了抽检,组织湖北、云南、海南3个省卫生行政部门对市场上彩妆类普通化妆品进行了抽检,抽检项目为标签、标识、说明书和卫生质量,结果近日通报:对所抽检彩妆类普通化妆品中的70种进行了卫生质量检测,指标为微生物指标和铅、汞、砷等卫生化学指标,合格70种,合格率为100%。
护肤类普通化妆品抽检结果显示,在3个省、自治区的64家商场、化妆品专卖店、批发市场、美容院、超市、洗浴中心等单位,共抽检进口和国产化妆品340种,对其标签、标识和说明书进行检查,合格307种,不合格33种,合格率90.3%。其中,进口化妆品90种,合格76种,合格率84%,国产化妆品250种,合格231种,合格率92.4%。不合格内容主要是有效期标识不合格和无卫生许可批准文号。对其中的186种产品进行了卫生质量检测,指标为微生物指标和铅、汞、砷、防腐剂等卫生化学指标,结果184种合格,合格率98.9%。其中,进口化妆品57种,全部合格;国产化妆品129种,合格127种,合格率98.4%。
彩妆类普通化妆品抽检结果显示,在3个省21家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单位,共抽检进口和国产彩妆类普通化妆品167种,对其标签、标识和说明书进行检查,合格150种,不合格17种,合格率为89.8%。其中,抽检进口化妆品34种,合格23种,不合格11种,合格率为67.6%;国产化妆品133种,合格127种,不合格6种,合格率为95.5%。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有效期标识不合格,如未标注生产日期或批号;卫生许可批准文号标识不合格,如无卫生许可批准文号、冒用其他产品批准文号、品名与批件不符、卫生许可批准文号标注不规范等。
卫生部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的管理和规范,将进口化妆品作为监督的重点。加强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管理,加强对化妆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化妆品卫生和法规知识的培训,增强经营单位的索证意识和识别不合格产品的能力,避免非法产品流入市场。同时,继续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化妆品的生产要严格遵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从源头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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