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参与起草新《婚姻法》(图) | 北京青年报 | ■瞬间启示: 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之后,新《婚姻法》才修改实施,这一立法步骤反映出,我们的法律的确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志。■本报评论员蔡方华 ■中国政法大学民法专家、婚姻法权威巫昌祯 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正式通过审议,这是我国继1950年、1980年之后的第三部关于婚姻家庭生活方面的法律。作为起草人之一,当时我的心情特别激动。 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婚外性关系的案例与家庭暴力的案例不断见诸报端,当初只有37条的《婚姻法》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家庭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变化,补充婚姻法中的内容已经势在必行。所以我与其他婚姻法方面的专家就一起商讨并起草了《当代中国婚姻家庭报告》,后来这个报告得到了全国人大司法委的认可,并随即组织最高法院、国家计生委、民政部、全国妇联等部门开座谈会,这些部门一致认为《婚姻法》应开始修改。■整理/张桂涵 | 2002-07-08 09:3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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