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医疗责任险受追捧 | | 据新华社北京电 由卫生部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临近,京城的许多大医院都在选择保险公司,有意投保医疗责任保险。有关医疗管理部门也在与保险公司商谈,确定合理的保费计算标准。 据悉,国内人保等财产险公司虽然早在几年前就开发了医疗责任险,但是这一险种在市场上的推广情况却并不理想,原因在于过去对于医疗事故的补偿额较低。像一级死亡事故的补偿额仅为3000元。而医疗责任险属于高费率险种,医院在出现医疗争议的情况下,更愿意自掏腰包解决。 从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条例》,将医疗事故从过去的三级增加到四级,医疗事故的范围明显加大;明确规定了各级事故的11项赔偿标准;医疗事故的鉴定也将由卫生行政部门改为医学会进行。这一切可能使医疗机构和医生支付的赔偿费大为增加。 患者普遍认为,《条例》实施后,医疗事故的经济赔偿肯定对其有利。医疗机构也认为《条例》的实施可能会使医院和医生在事故中的赔偿额提高。为了规避风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都积极投奔医疗责任保险。 | 2002-08-27 18:1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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